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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捕』吾家师妹是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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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陆小凤可以辟邪(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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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自然是要睡觉,可有人偏偏喜欢在这样的时候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子时刚过,清安没等到黑牡丹却是等来了一个放迷香的人……听闻王府共有六百余名卫士不但个个武艺不凡,日夜巡逻守卫,他们随身带着威力极强的诸葛神弩,一旦发现可疑人物,随时能将人射成个刺猬。

刺猬?说好的刺猬呢!

这小丫鬟有两把刷子啊,既躲过了王府守卫还避开的宸王的暗卫,好一个后生可畏。

“你什么时候起躲在这里的?”清安扼住小丫鬟的下巴迫使她抬起脸来看着自己“告诉我,你认识我吗?”

这个小丫鬟看起来不过才十五、六岁的模样,长得一张再平凡不过的脸蛋,眼下她的脸上却是没有一丝惊慌亦没有任何其他表情,眼神空空洞洞的,好似一个没有灵魂的木偶人。

她盯着她的眼睛,抬起另一只手轻轻拂过小丫鬟的脸侧,随即一把撕下了覆在其脸上的□□,然后……她吓坏了。

平南王妃寿辰当天前来道贺的人并不算多,因为并不是大寿,不过却也算不得少,更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其中有一位客人清安还恰巧曾与他有点小过节。

众所周知,现在六扇门里风头最劲的当数四大名捕,然而在这之前六扇门里也出过许多风云人物,金九龄就是这其中之一。

说起他和清安的过节,那得追溯到很多年以前,具体是哪一年清安已记不清了,只记得那一年她的师父诸葛正我还未接手六扇门,而金九龄也尚在京中为六扇门效力。

金九龄是个素来骄傲的人,却也是个有骄傲的资本的人,当年他是六扇门里公认的第一高手,无论大大小小的案子,只要到了他手里,就没有破不了的。

江湖人都说金九龄身上有两样东西是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的,他的眼睛和他的衣服。

金九龄的眼睛并不特别大,也并不特别亮,但只要被他看过一眼的,他就永远也不会忘记。他长得很英俊,穿的永远是质料永远最高贵,式样永远最时新,手工永远最精致的衣裳,手里总拿着一柄价值千金的折扇,看来绝不像是个黑道上令人闻名丧胆的武林高手,倒像是个走马章台的花花公子。

事实上,他也确实是个花花公子,还是个眼高于顶的花花公子,傲慢自赏。

当然,这算不得什么要命的毛病,不过却因此得罪了清安,以至于从某一天起他开始接二连三的倒霉,最后还当了足足一个多月的跛子,因为他某一天“不小心”跌进了茅坑还把脚给崴得不轻。

回忆起往事,清安只觉自己当年实在是太冲动了,尽管设计的天衣无缝没有被金九龄觉出任何人为的痕迹,但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晚个十年必更精彩”,而今年恰恰好是到了第十个年头,真是巧呢。

寿宴尚未开始清安却已牵着马打王府后门离开,留了一早就赶来的大石在王府里接应,出了后门,她正欲翻身上马,却是又见一人牵着骏马从门里出来,不是别人,恰是宸王。

他穿着极简朴素的衣衫,与昨晚富贵华丽的形象相去甚远,却是半点不掩其清辉冷月般的好气质。

“不是要出发吗,怎的还不动?”

“王爷你这……”

“你该是知道平南王爷对王妃是如何的千依百顺,偏王妃要将她那个捧在心里当亲生女儿一般的外甥女……”宸王犹如小白菜一般诉说着自己的悲苦的遭遇,一边说着还一边无奈至极的轻声叹气,活像是被平南王夫妇逼到了某种不得已的苦境。

不过,饶是宸王已经如此的苦情演绎,清安却是差点被逗笑了:王爷,咱别演了好吗?

以前清安总觉得宸王属于男神系的,比大师兄还清冷系的高岭之花科,后来相处久了发现这人是耍得一手好高冷、练得一口好毒舌,变脸比眨眼快,还是个经常忘记吃药的精分患者,不过……她好像还蛮喜欢看到他这样的。

“既然是这样,那王爷就随我一道走好了,还人情终归要还到底,我绝对不会让平南王爷夫妇将你拉去相看姑娘的。”清安豪气地说着,宸王却是怔了怔,像是半点都不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要是换在半个月前,清安也不信自己会说这样的话,因为那时她确实对眼前的人唯恐避之不及,不过在共同历经右相通敌卖国一事后,她对眼前的人既存了感谢,也存了理解。

在怀疑宸王走谋朝篡位的反派路线那会儿,清安没少吐槽这人的性格,只觉这人是个阴险分子兼情性乖戾多变,直到后来从叶嬷嬷口中得知他年幼时父母便和离,后被接入宫中由当时的帝后抚养直至成年封王离宫,而在这期间他的双亲从未过问探望过他,时至今日依旧是形同陌路。

被至亲抛弃的感觉清安很能感同身受,因为她也经历过,还小的时候她不明白,长大一些的时候她略有怨恨,再久一些却是变成了麻木和抗拒,最后在自己心里筑起一道墙,在这墙外的人或好或坏或生或死与己无相关,而在这墙里的人则是任何人皆不可触碰的软肋和逆鳞。

所以当被他差点掐断脖子时,清安虽然里极不痛快但却是一点都没将这事往心里去,会在睡着时惊醒的第一刻就作出攻击反应的人,不是职业养成就是心理上存在着某种隐患,而她是两者都有,比起说是职业病其实她更愿意诚实的说这是心理病,因为前世她打小就这样。

咳咳,言归正传,作为一个有着相同人生经历的过来人,清安表示她现在很能理解为什么某人成为了一条彻彻底底的光棍,以及他可能坚持在未来二十几年都要当光棍的决心,所以……在这样的时刻她不拉他一把就真的再很难找到其他简单轻松的机会还他人情了啊!

他不是个省油的灯,她更不是好吗!

柳林中,沿着小河边望去,一面青布酒旗斜斜的挑了出来。

小河弯弯,绿柳笼烟,黄昏时候绿水映着红霞,照得人脸也红如桃花,柳林的尽头有几栋茅屋,酒桌都摆在外面的沙岸上,旁边还种着几丛栀子花。

清安觉得这是个适合吃饭的地方,也是夜晚投宿的不错选择,她斜斜的瞥了眼站在自己身侧的男人,心里有些担心这人是否能适应这样的地方,不过就算不能她也得遗憾的告诉他:姐走不动了,让姐吃口饱饭再走吧。

事实证明,她又一次想太多了,瞧那拴马喂草的熟练手法、跟好似要往自家院里走的利落步伐……清安终于稍稍不再那么为自己一门脑热的决定而隐隐忐忑了。

不过令她忐忑的事还是有的,在她一走进店门的时候,一个生得秀秀气气的姑娘竟夺刀砍掉了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男人的一只手,血淋淋的场面在她眼前一闪即黑,有人伸手捂住了她的双眼,手心里带着淡淡的温热。

这个感觉似曾相识,因为在某个夜探尚书府的晚上他也这样蒙过自己的眼睛,只是至今她都没想闹明白他当时为何那么做,那时的他们尚且算不上熟悉亦没有什么过节……

清安迟钝片刻后拿下覆在自己眼上的手,看向宸王,宸王却是直直的盯着几步之外的案发现场,清安亦是跟着看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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